如何确定矿井生产能力
2026-06-21 13:38:34

矿井生产能力亦称井型,是指在一年时间内矿井采出的矿石量,当然也可按月或日计算,叫做矿井的月或日生产能力(或日产量)。
一、金属矿井生产能力
当矿床储量一定时,矿井生产能力与矿山计算服务年限和井田工业储量之间有如下的关系:
QK
A= ———————— (t/a) (1)
T1(1-ρ)
式中:A——矿井生产能力(t/a);
Q——矿床工业储量(t);
T1——矿井计算服务年限(a);
K——矿石总回采率(%);
ρ——废石总混入率(%)。
矿山的计算服务年限没有考虑生产初期和末期生产达不到正常生产能力所带来的影响。所以矿山的总服务年限T总是要比计算服务年限T1长,所增长的时间T2一般为1~5a/上述关系可用T= T1+ T2表示之。
二、煤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当煤矿井用可采储量一定时,可根据下式确定矿井的生产能力:
Z
A= ——————— (2)
K·T
式中:A——煤矿井生产能力(万吨);
T——矿井设计服务年限(a)。
Z——矿井可采储量(万吨):
K——储量备用系数。
Z=(I-P)·K (3)
式中:I——工业储量;
P——全矿性煤柱损失及构造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
K——设计采区回采率。
中国煤矿井,按其生产能力大小分三类:
大型:Q′≥100万吨/年;
中型:30万吨/年≤Q′<100万吨/年;
小型:Q′<30万吨/年。
